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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曲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索 引 號:
標     題: 關于印發曲沃縣2024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3-21
文     號: 曲政辦發〔2024〕9號 發布日期: 2024-03-21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 主 題 詞:
【字體:

曲政辦〔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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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曲沃縣2024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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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民政府,曲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直有關部門

曲沃縣2024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已經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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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曲沃縣2024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

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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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切實加強土地批后監管,強化批而未供閑置土地清理,進一步消化和盤活存量建設用地,不斷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決定開展全縣2024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重大決策和安排部署,堅持“依法依規,多措并舉,存量優先,注重實效”的原則,全面深入開展專項行動,大力清理“批而未用”土地,進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全面提質提速提供堅實有力保障。

二、清理范圍

(一)2009年至2023年已批準征收但未完成供應的土地(以下簡稱“批而未供”土地);

(二)2009年以來形成的閑置土地(以下簡稱“閑置土地”)。

三、目標任務

全縣存量建設用地得到大幅盤活,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用地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緩解,高質量發展空間得到充分拓展 。

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閑置土地”處置任務,縣暫照2023年度部、省規定的“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達到35%、“閑置土地”處置率達到25%的要求進行核算、確定,最終任務在級分解下達2024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任務后再行調整。2009—2023年我縣存在“批而未用”土地767.58畝,按35%核算2024年全年需處置“批而未用”土地268.65畝,共涉及22個批次53個地塊。根據市統一安排,3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務的25%,6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務的50%,9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務的85%,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工作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3月20日330日)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方案要求,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工作步驟和工作措施,迅速安排部署,立即啟動專項行動。

(二)清理處置階段(3月1日—10月30日)

縣自然資源局牽頭逐地塊查清“批而未供”土地批準時間、位置坐標、面積、利用現狀、土地征收及未供原因等情況,逐宗地查明“閑置土地”供應方式、時間、位置坐標、面積、出讓價款、用途、約定開工時間及未開工建設原因等情況,逐宗地、逐項目提出分類處置意見和清理工作計劃,嚴格按照本方案確定的消化處置任務和時間節點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三)督導檢查階段(6月1日—10月30日)

縣2024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各成員單位組成調研督導組,不定期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調研、檢查和督導,跟蹤問效,確保專項行動有序推進并取得實效。

(四)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全面總結專項行動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和典型經驗,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合理化意見、建議,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報縣自然資源局。縣自然資源局分析、匯總后形成工作報告,于2025年1月10日前專題報告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是進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h政府高度重視“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成立由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為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和縣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曲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縣財政局、縣行政審批局、市生態環境局曲沃分局、縣文旅局、縣工信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等相關單位及各鄉鎮為成員單位的曲沃縣2024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縣“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自然資源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嚴明工作紀律,以強有力的領導確保專項行動走深走實。

(二)夯實工作基礎。要在全面細致梳理排查“批而未供”土地、“閑置土地”底數和情況的基礎上,逐地塊、逐宗地、逐項目分析研判,堅持一地一策,提出分類處置意見,制定清理工作計劃,量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措施,明確時間節點,倒排清理工期,逐宗地逐項目制表、上圖,建立工作臺賬,嚴格按照確定的時間表、路線圖掛圖作戰,實行動態管理,做到底數清、任務明、措施實、處置快、效果好,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用足用活政策。按照“應征則征、不能征則退,應供則供、不能供則調,應建則建、不能建則收”原則,對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的“批而未供”土地,限期完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工作,盡快達到“凈地”條件,滿足必要的“通平”要求,加快土地供應;對已建成的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城市基礎設施、道路、綠化等用地及其他違法建設的未供即用項目用地,依法完善用地手續;對因城市規劃、政策調整及客觀條件變化等原因不再使用的“批而未供”土地,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批而未用土地撤回(調整)批文有關事項的通知》(晉政辦函〔2021〕105號),于6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完成撤回或者調整批文申報工作。對閑置土地,嚴格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的程序依法處置;對因涉訴等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及時將相關印證資料上傳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

(四)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務必錨定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嚴明工作紀律、全面履職盡責,合力推進專項行動。自然資源負責梳理排查“批而未供”土地、“閑置土地”底數和情況,擬定分類處置意見,牽頭做好專項行動綜合協調以及土地供應、規劃手續辦理等工作;財政負責落實土地征收、前期開發、閑置土地收回等所需資金;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加快辦理“批而未供”土地、“閑置土地”涉及的項目審批;生態環境曲沃分局負責組織做好待供應土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等工作;文旅負責組織做好待供應土地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等工作;縣住建、交通、水利、工信等部門分別負責協調督促相關建設單位申報并配合完成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公園、綠地、公路、鐵路、水利等項目用地手續辦理。

(五)加強監督考核。在專項行動期間,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不定期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實行月通報制度,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對組織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將約談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并通報批評;對不作為、慢作為以及敷衍塞責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構建長效機制。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的通知》(自然資規〔2018〕1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批后監管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晉政辦發〔2017〕63號) 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批后監管長效機制,嚴把建設用地審批、土地供應“入口關”,加強項目論證,切實提高土地批后、供后利用率,有效降低“批而未供”土地和“閑置土地”產生的風險,確保供地率始終保持在科學合理的區間內,及時發現、調查、認定、處置“閑置土地”,真正將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落到實處

本文件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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